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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西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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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长沙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70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75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2-20
详细介绍 梅溪湖西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梅溪湖西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6]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为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梅溪湖西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北面为东方红路;东面为肖河路,南面为街道办事处用地;西面为梅溪湖西片保障性住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21907平方米,净用地为200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住宅用地设计按容积率3.0,建筑限高100m,建筑密度24%,绿地率40%控制,商住比为2:8,主要建筑功能单体为:住宅和商业等(具体功能及指标详见设计任务书),总投资约17500万元。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80天
2.5.1设计工期:
a、 签定合同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本;方案通过评审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方案通过评审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c、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文件;
d、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时提供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2.5.2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招标人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6质量要求:咨询报告、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标准要求。
2.7招标范围:梅溪湖西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单体、景观、人防、公建及地下室、含弱电及监控系统深化图、幕墙、雨棚、栏杆深化图等)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括建筑,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为40000平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设计类似业绩;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4、评标办法 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5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6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8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6年12月16日起登录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2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2月 7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8、设计补偿 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均不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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