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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东富镇朝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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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醴陵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433   米 工程投资 46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2-23
详细介绍 醴陵市东富镇朝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东富镇朝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已经由醴发改【2016】2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醴陵市滨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醴陵市东富镇朝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东富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全长约1433米,路幅宽30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
2.4项目总投资:约4600万元;
2.5质量要求:工程优化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优化设计和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财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项目的能力;施工企业: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设计企业:湖南省外企业应按湘建建[2012]92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资质要求:
①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②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以上资质要求同时满足。
3.3施工企业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且年龄不得超过60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4项要求;
3.5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7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并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转入指定托管账户管理。并请注明“醴陵市东富镇朝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字样。因填写错误、未填写、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截止时间(含)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为不合格,将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4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的托管账户如下: 户名: 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醴陵支行营业部 帐号:18116901040010860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招标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20日、21日、22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现场报名地点: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三楼)。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 8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6.3在报名期间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将疑问发送到 278392819@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或者答疑均由投标人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
7.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拟任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7.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员岗位证书;
9.质量员岗位证书
10.相关入湘登记证明;
11.社保部门出具的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开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的记录证明(证明开具日期必须是2016年12月19日—2017年1月10日期间,网上下载件或扫描件无效)原件(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13.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14.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联合体仅由牵头人提供);
15.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联合体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联合体为牵头人授权)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联合体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由牵头人授权)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外企业参加开标会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方案设计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投标单位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滨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139741802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杜先生
电话:13677374637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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