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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长乐镇给水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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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绍兴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7376.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2-24
详细介绍 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长乐镇给水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长乐镇给水改建工程设计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16)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嵊州市丰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长乐镇新建水厂及管网改造。长乐镇城镇供水规模为3万吨/日。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7376.8万元,估算工程费用 5446.46万元。估算设计费为176.65万元,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上限价格)为123.66万元,风险控制价(即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下限价格)为105.9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本工程设计费以估算设计费用为基准价,下浮区间:30%-40%,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
2.3 招标范围:长乐镇给水改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工作等。
2.4 计划工期:2个月。
2.5 质量要求:初步设计概算造价无重大漏项、错项导致工程变更;施工图设计符合本建设项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无重大差错。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 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给排水工程专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上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3.2. 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4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
3.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6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2016 年 12 月  24 日;集中报名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3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集中报名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请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上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或退休证明原件)或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企业招标活动中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能查询企业资质的证书复印件可以替代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须确保复印件的二维码能被扫取)、《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4.3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 元 (大写: 叁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 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6.其他有关内容
6.1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其他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开标,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加分制。
6.2入围办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招标人再随机摇取3个球号(招标人摇取的第11-1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作替补之用;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不另行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但当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替补3家(招标人摇取的第11-1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仍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3评标方法: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对资信标和商务标均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总得分并列第一,则以商务标得分较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产生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明确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价。
6.3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6.4 业务质量保证: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6.5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前在开标室公布评标结果。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丰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长乐镇西街16号             
地址:嵊州市长宁路1088号   
邮编:312400                        
邮编:312400                       
电话:0575-83790568                 
电话:0575-83338198                
联系人:施宋伟                    
联系人:任燕   

信息来源: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sz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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