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响浅路(湘芸路至滨江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浅路(湘芸路至滨江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2011】2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株洲市城发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响浅路(湘芸路至滨江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2.3 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天元区,道路西起湘芸路,东至滨江路,全长约3670米,路幅宽32米,按照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环境景观及市政管线和其他城市公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746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2283.69万元(包括道路工程7103.56万元,给排水工程3145.9万元,绿化工程671.08万元,照明工程794.4万元,交通工程473.92万元,其他配套设施94.83万元),征地拆迁费99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6.82万元、预备费2344.74万元、建设期利息1671.97万元,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施工图优化设计及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
3.5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于 2016年 12 月 23 日至2017年 1 月 1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tb.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tb.net)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tb.net)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 上述文件的下载操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31-28681370,联系人:蒋先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 月13 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城发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炎帝大道东金彩明天
联 系 人:晏女士
电 话:0731-2866917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锦园2栋406
联 系 人:李铮
电 话:0731-28896698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1-28896698或0731-85161719
邮 箱:2368755928@qq.com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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