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2/23 公告号: 2016-012160-0301-059、
项目名称: 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项目设计
工程地点: 淄博新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33000万元 工程造价: 49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95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淄发改项审【2016】11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建设单位: 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斌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3-3880186
招标单位: 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斌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3-388018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耿慧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7931967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项目已经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16】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淄博新区
2.3建设规模:约295000m2
2.4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项目的景观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设计跟踪服务、概算编制(不包含海岱楼、标识)等全部工作内容(含公园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方案内所涉及绿化、供排水、电气、园路广场、景石安置、景观建筑小品建设等所有内容的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
1.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1.2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1.3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职称(园林专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设计单位主持过多项同类型项目设计的人员担任,该设计师必须参加项目的现场踏勘和方案汇报,领衔并主持参与设计全过程。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3日9时0分 - 2016年12月29日17时0分
信息来源: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