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罗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6-12-27
  • 阅读次数:534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罗源县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845766   米 工程投资 2234.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2-30
详细介绍 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罗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6]第126号
开标时间:2017-02-07
所属行业:工程勘察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罗源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部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罗源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部的编号为闽营招[2016]第126号的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罗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罗发改投资[2014]98号、罗发改投资[2016]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源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部,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罗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现状江滨北路,直线延伸与江北中路十字交叉,最终接至规划排洪渠边缘,道路全长845.766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30Km/h。
2.4.投资总额:约2234.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799.6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修正、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 内容:包括工程勘察;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道路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洪渠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排管、通信排管等专业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路基、路面、排洪渠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排管、通信排管等设计专业工程。
2.6.计划建设周期:本工程建设周期8个月。
2.7.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2.7.1. 设计周期要求
⑴ 方案优化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应完成规划概念方案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⑵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审核后1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管综设计文件)及概算。
⑶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后2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⑷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设计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7.2. 勘察周期要求:自收到招标人书面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及通过施工图图纸审查。
2.8.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或具备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
3.5.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6.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道路规划宽度不小于20米,路线长度不小于800米的城市次干路道路工程设计任务。
3.7.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福建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②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省外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罗源县X141县道起步港头村口(中石化加油站斜对面)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1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的建筑业龙头企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8.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3.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8.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0.82万元包干,工程勘察费用(含工程测量、物探费用)按9.9万元包干,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金额不再调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源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部  ;
地址:罗源湾开发区江滨南路1号,邮编:350600;
电话:0591-26988646 传真:0591-26982650;
联系人: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3795077
传真: 0591-87625996 ;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罗源县支行营业厅;
帐户名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318 0101 0400 1178 3。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罗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26821200。
交易中心名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罗源县X141县道起步港头村口(中石化加油站斜对面)。
招投标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罗源县住建局
电话:0591-26822587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