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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 发布时间:20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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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平潭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1520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3374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7-29
详细介绍 平潭综合实验区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0624-16150628  
开标时间:2016-08-2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 平潭综合实验区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设计重新招标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由如意湖景观、天大景观、排洪渠景观三个部分组成,如意湖景观用地范围为环湖路内侧区域;天大湖景观用地范围为东临天大山,西接如意路,北至天大北路,南临北楼山;排洪渠景观用地范围为渠干堤轴线外侧6.5-10米区域。该项目总征地面积约为151.74万平方米,其中陆域总设计面积约为79.45万平方米,水域面积约为72.2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环湖驳岸景观工程、排洪渠景观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公园建(构)筑物工程、夜景工程、湿地及给排水工程及其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3374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9551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平潭综合实验区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设计。
2.5.2. 内容: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方案调整及优化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后续阶段设计及为配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对设计的相关修改工作和施工期间的现场人员驻地服务、图纸变更、指导等服务。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大陆企业
3.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
3.1.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2台湾企业: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取得有效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资格且具备满足本工程建筑设计能力的台湾建筑师事务所(注:台湾建筑师事务所须已在平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备案核准的承揽工程范围为建筑工程)。
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等人员需提供《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备案手册中设计负责人应为建筑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具备: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承接过1项经批准的工程概算2亿元以上大型景观项目设计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25 日至2016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规定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③ 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22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需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9551万元(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暂按投资估算下浮40%计取),估算的工程总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606.7919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红山村加田下65号  ;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0591-23156195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2室;
联系人:张孔龙  陈海楠;

电话:0591-38872069  28309073  
传真:0591-87525261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工程名称(可以简写),保证金账号①和②选择其中一个即可)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①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帐    号:4312 6281 0318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行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帐    号 :35001617207052505307-0002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旁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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