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6-12-29
  • 阅读次数:447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福州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5198   米 工程投资 16983.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1-05
详细介绍 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华榕招[2016]0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6】2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上级补助12.77%、地方自筹87.23% ,招标人为 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罗源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长4.717公里,连接线长0.481公里,改造路线总里程为5.19834公里;道路宽度主线为32米,连接线为23米,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双向4车道,两侧分别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连接线为非机动车道和硬路肩),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约为16983.58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4104.4994万元。
2.4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K0+000~K4+717.104段道路宽度32米,LK0+000~LK0+481.236段道路宽度23米,沥青砼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5招标范围和内容: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工程本项目包含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其中主线起点位于既有现状江滨北路与G228线交叉口,测设桩号K0+000,路线大致沿现有道路布设,在桩号K0+473处下穿沈海复线后,途经世纪金源大桥交叉口、岐头大桥交叉口,终点位于既有江滨北路与G104交叉口,测设桩号K4+717.104,改造里程为4.717104公里;连接线起点与主线起点一致位于既有现状江滨北路与G228线交叉口,测设桩号LK0+000,终点位于沈海复线罗源湾出口与G104线交叉口,测设桩号LK0+481.236,改造里程为0.481236公里。项目改造总里程为5.198340公里。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施工图设计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排水工程、环保、绿化等专业工程。
2.6勘察设计周期: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送审稿16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审查后15日历天内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20份;
(3)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4)征地拆迁图编绘:征地拆迁(1:2000)报批图应在定测验收完成后7日历天内提供给招标人;征地拆迁图(1:500)初稿应在定测验收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供给招标人,正式稿应在施工图审查后7日历天天内提供给招标人。另须提供道路用地勘察定界技术报告书及电子版的用地边界坐标图等材料,配合招标人的规划选址和用地报批工作;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年;缺陷责任期2年。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
自2011年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且已完成(即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合格,且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有“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5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兼城市主干道工程项目设计;
备注: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上的完成时间或设计文件批复上的时间为准;“近5年内”均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指施工图设计已通过批复。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内容所对应的资质和业绩。
(3)设计(必须独立一家)与地质勘察测量可以作为联合体,即以设计资质为主体联合地质勘察资质。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罗源县141县道起步镇港头村口(中石化加油站斜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I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月 2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罗源县141县道起步镇港头村口(中石化加油站斜对面)。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职称证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除外,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7.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罗源湾、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罗源县凤山镇莲花西区21号
邮政邮编:350600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1-6257523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1A
邮政邮编:350001
电话:0591-38191817
传真:0591-38191907
联系人:林工
交易中心名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罗源县141县道起步镇港头村口(中石化加油站斜对面)
监督部门:福州市交通委、罗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福州市、罗源县
电    话:0591-83352065   0591-26832406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