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北仑区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公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248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北仑区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公路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路管理段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2017年度北仑区公路管理段负责实施的公路养护及相关工程项目设计(包括北仑区公路工程指挥部委托北仑公路管理段实施的项目)。
项目估算:约4000万元
招标范围:2017年度北仑公路管理段负责实施的公路养护工程的设计(包括北仑区公路工程指挥部委托北仑公路管理段实施的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或工可(如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招标标段数:1
设计周期: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条里程在5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新建或改建(改造)或大中修工程的设计。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 08:30至2017年01月08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2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1月13日 14: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1月14日 14:3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9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8.2投标人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经“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D级。
8.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4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5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区C座303
邮编:315800
联系人:郭灵芝
电话:0574-86825050
传真:0574-86838378
电子邮件:770329187@qq.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北仑区新大路539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黄莉萍
电话:0574-86782797
传真:0574-86782794
信息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http://www.bl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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