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卫生院住院楼、后勤及宿舍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编号:潮阳建交(2016)29号
工程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卫生院住院楼、后勤及宿舍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03047149、15992222224
工程地点:潮阳区贵屿镇新乡村竹竿坽庵后延伸至324国道旁
建设规模:按潮阳发改社[2016]98号文的建设内容,计划建设一栋六层住院楼、一栋六层后勤及宿舍楼,
资金来源及构成: 其它:省市区专项补助资金和镇政府、卫生院自筹
招标内容: 为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和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工作。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
2.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省外企业为一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负责人(包括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查询内容为查询对象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须分别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可以由两家或三家单位组成,其中: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另外一方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由一方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和一方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定标方法: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和综合评估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公布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潮阳区棉西路住建局二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3606531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3600534
监察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局、汕头市潮阳区检察院
联系电话: 0754-83600365、0754-83890019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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