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祁阳经济开发区新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经济开发区新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经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核准编号(2016)119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经济开发区新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祁阳经济开发区新区;
2.3 建设规模:祁阳经济开发区新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总长度约16129米,项目设计总投资约198万元(具体以施工图预算评审结果为准);
2.4 招标范围:祁阳经济开发区新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以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报批工作、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计费控制价上限值人民币198万元,超过此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2.6 项目设计内容:包括灯塔路等9条道路工程提质改造、给水、排水、电力、弱点、路灯、绿化、交通设施、公交站点、公共设施等项目改造设计。(相关道路改造规划情况详情见附件)
2.6 设计周期
2.6.1 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2.6.2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6.3 受托单位与委托单位正式签署合约后开展设计工作,在4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任务。其中:
(1)方案设计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日(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自收到方案批复文件之日起 10日 (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之日起 20日(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6.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各专业至少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电气、风景园林专业。拟任本项目所有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投标时,所有岗位人员2016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令第2号)中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设计补偿费
本项目设计招标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605室)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以上资料均要求验原件,其中单位介绍信需留原件一份,其他资料需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义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hunanyingbang@163.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5 万元。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
10、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321931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灯塔路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8743776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605室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487489125、0746-8364655
邮 箱:hunanyingbang@163.com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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