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番发改[2014]222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2690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容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4011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四、项目概况: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工程起点位于新造镇金光大道与兴业大道路口以北380米,沿金光东大道向北,下穿珠江沥滘(新造)水道至华工南路路口接大学城外环路,并向两侧延伸止,左线隧道全长2430m,右线隧道全长2710m。近期隧道主线与大学城外环路右进右出连接,预留远期左进左出的条件。同时在新造侧预留远期与规划滨江路右进右出的连接条件。水下段采用沉管法施工。全线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主线设计时速50km/h,匝道设计时速30km/h。主隧道采用双向四车道,隧道最大断面面积为270平方米,匝道单出入口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另建给排水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风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外环路接线地面道路改造工程等。计划总投资224826.69万元。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完成。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1)、项目编号:
(2)、招标内容、规模:
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详勘、详测)及相关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隧道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风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以及组织实施政府部门规定的质量检测项目等工程)移交的“交钥匙”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代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招标控制价:155146.785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3798.908万元;工程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51347.8778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13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00 ,下午: 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若有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且需要继承原企业业绩、获奖、诚信综合评价得分等内容,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同时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人(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5.1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或以上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隧道或地下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但不能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6.2设计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隧道工程(或地下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0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洞长度大于200m的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隧道工程或隧道最大断面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的隧道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6.3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派)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同时具备隧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且施工负责人200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单洞长度大于200m的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隧道工程或隧道最大断面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的隧道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业绩要求:
8.1设计业绩要求:
200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洞长度大于200m的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隧道工程或隧道最大断面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的隧道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8.2施工业绩要求:
200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单洞长度大于200m的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隧道工程或隧道最大断面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的隧道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注:以联合体中标的业绩,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列明的设计单位有两家或以上、施工单位有两家或以上的,需提供能证明隧道的实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成员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最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1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人为准。
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 1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8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详见附件五择优评分表)前18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总数量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费用。
1、投标报价包含勘察设计费报价和工程费报价。
(1)勘察设计费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且在不高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自行填报;勘察设计费按投标报价总价大包干。
(2)工程费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且在不高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行填报,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2、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须借给广州创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现金,且必须一次性付清,利息按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以上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基准利率标准(单利)计算,利息按月计算。当工程完成50%的工作量的当月,广州创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返还50%借款(含利息)。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的20天内,广州创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剩余借款(含利息),超出合同期后所产生的利息不予支付。
4、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的延误,工程未能按期完工,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按50万元/日历天进行处罚,罚金将在其借款中扣除。
十五、工期
项目总工期: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工程项目建设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且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4626902;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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