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公告)
一、 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 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游客服务中心内部装修设计工程 已经苏发改社会发(2015)1168号文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镇江市
2、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水街,建筑面积约20000㎡,层高为3层,对该建筑进行内部装修设计(具体工作量以实际为依据进行结算)。
3、设计周期及要求:
3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30个日历天完成深化初步方案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完成全套施工图(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等(包括装饰、水电安装、弱电、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5、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资格审查时出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投标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审查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防伪二维码无法进行验证的视为无效告知函;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限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60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
⑨、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⑩、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肆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b.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设计费投标报价分值45分,技术方案3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及信誉10分,项目企业业绩及信誉15分。
1、投标报价(4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4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技术方案(30分):
1)设计方案(18分)
a设计方案总体构思理念切合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6分)
b功能明确、分布合理,满足经营需要;(6分)
c设计方案建筑效果图准确反映设计意图和环境状况;(6分)
2)施工图设计安全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符合规范要求的保证措施。(2分)
3)建筑节能符合规范要求的保证措施。(2分)
4)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环保、消防规范要求的保证措施。(2分)
5)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3分)
6)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3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10分)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景区公共服务建筑或展示类公共服务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装饰设计项目,得5分(需提供合同原件)。
4、企业业绩(15分)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景区公共服务建筑或展示类公共服务建筑面积20000平米以上内装设计项目业绩,得5分(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的时间不一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原件材料不能证明企业业绩要求的具体内容,则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原件)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建设主管行业设计奖项者(获奖工程须为景区公共建筑或展示类公共服务建筑的室内装修类项目),得5分(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级建设主管行业设计奖项者(获奖工程须为景区公共建筑或展示类公共服务建筑的室内装修类项目),得5分(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注:获奖工程如为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取。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6年12月31日00:00至2017年1月9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 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6年12月31日00:00至2017年1月9日24:00;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付款方式:提交方案设计并通过审批后付设计合同价的10%,完成深化初步方案设计(含概算)并通过审批后付合同价的30%,施工图送审合格后(以领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付设计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6、本工程要求提供的设计成果要求:设计方案6套,电子版1套。
7、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新河西岸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116室
联系人:陈开宇
联系人:李一鸣
电 话:0511-88999938
电 话: 0511-85280398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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