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墩街(大洋路—寿尔福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16077号
一、我方 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项目华墩街(大洋路—寿尔福路)改造工程已被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改造道路长度约1230米,道路面积约9000平米,人行道约3700平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绿化、路灯、管线地埋等,估算投资约3500万元,其中预估建安工程费约3000万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2、设计进度要求:签订设计合同后,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设计文本及概算编制,根据初步设计审查会意见在5天内完成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编制,方案批复 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报价有效范围:85%~92% [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的金额(扣除各管线部门投资)作为计费额×2.77%)为基数],投标人的报价不在此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内容
华墩街(大洋路—寿尔福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包括概念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截污纳管、道路、园林绿化、管线地埋等)及施工期间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6年 7月21 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 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 2016年7月21日起在莲都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ldzt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七、其他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68号
电 话:0578-2352927
联系人:陈建婉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
电 话:2139703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信息来源:莲都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ldzt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