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初中部规划和建筑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初中部规划和建筑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已由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清新发改[2016]167号文)及区政府会议通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现对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初中部规划和建筑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初中部规划和建筑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20862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0313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投诉电话:0763-5810683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西北角
四、项目概况:工程占地面积约59980.09平方米,建设规模为72个班,提供3600个学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实验楼、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5220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15220万元(设计费暂定 220万元,建安费暂定15000万元)。
3、项目总工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款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建造师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3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4项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各项信息确保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信息相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5、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上1和4项资料,(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7、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固定投标人员)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5820862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2086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0313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