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关于广西贺州市厦岛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州市厦岛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地区[2016]1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新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厦岛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东鹿村。
2.3项目编号:HZZJZB2017工字2号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搬迁入住安置户数约900户,总建筑面积约9.7326761万平方米,建筑限高60米,新建10栋,层高:18层,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停车位按0.5个/100㎡建筑面积配置。
2.5合同估算价约:17324.16万元。
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
?施工工期:155日历天。要求2017年8月10日必须交付使用。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用地红线范围内达到交房条件所需涉及的设计、施工,其中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 总平规划内的单体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并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修改,以及初步设计及概算;(2)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人防、消防、节能、防雷、抗震设计);(3)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承包人负责设计范围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施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达到交钥匙工程条件的所有项目,具体为:(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系统、小区道路、绿化、亮化、人防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2)地基基础及处理、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3)七通一平(含边坡支挡工程);(4)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及其他配套用房);(5)装修要求:简单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括腻子、水泥地面、局部贴瓷砖,门窗安装完毕,水电分表到户及室内安装达到使用条件。(6)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工程质量检测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等。
2.8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9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注册建造师作为现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从2013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施工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房建工程;设计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9.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设计。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含牵头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及现场施工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出;其他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负责人由其派出;②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4日至2017年0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01月04日至2017年0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新海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达中路190号
邮 编:542899
联系人: 邱超波
电 话:1827842081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8栋3层
邮 编:530012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8178465809
信息来源:广西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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