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道州潇水和濂溪河风光带项目景观设计

  • 发布时间:2017-01-09
  • 阅读次数:613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道县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1-10
详细介绍 道州潇水和濂溪河风光带项目景观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道州潇水和濂溪河风光带项目景观设计现采取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设计单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设计基础资料也收集完成,并经道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道发改许准字【2016】79号文件批准,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道州潇水和濂溪河风光带项目景观设计
2. 建设地点:道县道州潇水和濂溪河两岸
3. 建设规模及内容:
(1)潇水河风光带地块一:北至二桥向东延伸约700米,南至三桥向东延伸约1100米,滨河东路以西,潇水河以东的区域,规划面积约55.0公顷;地块二:北至一桥向东延伸约1000米,南至三桥东延伸约1000米,滨河西路以东,潇水河以西的区域,规划面积约34.0公顷;
(2)濂溪河风光带西至站前路,东至道州路,沿濂溪河南北向各拓展约60米的区域。规划面积约35.0公顷(含水域面积);
(3)滨河东路道路工程:北至二桥,南至三桥,总长为30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2米。
具体范围建用地红线图。
4. 设计工期:总工期65天,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方案设计,方案批准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1.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道县道州潇水和濂溪河两岸片区范围内景观设计及滨河东路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以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与本项目规划有关的报批工作、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同时具有以上资质,可以由三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见本项第7条;
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园林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景观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建筑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4)道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
(5)结构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6)规划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7)给排水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8)电气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9)暖通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需配备齐全但不限于,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如查询不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的,一律做废标处理。
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11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承担过二个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来(2013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一个4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提供经施工图审查中心盖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文件原件,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
5. 投标人在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开具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查询结果内容有遗漏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做废标处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须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为主体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交给招标人,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成员单位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个人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五、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如下资料向招标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项目负责人的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近3个月社保证明;
⑦景观、建筑、道路、等专业负责人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⑧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⑨业绩证明材料(详见业绩要求)等资料原件;
以上资料均要求验原件,其中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一份,其他资料需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
2. 报名时间:2017年 1 月  6 日-2016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天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3. 报名地点: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商贸街滨江明珠1705室);
4.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时交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
八、方案设计补偿及成果利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道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二、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152746438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商贸街滨江明珠1705室
联 系 人:阳女士          
电    话:15111611503
邮    箱:136474276@qq.com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