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制造产业科研、展示及服务中心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1-12
  • 阅读次数:502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浏阳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205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2-10
详细介绍 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制造产业科研、展示及服务中心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制造产业科研、展示及服务中心设计项目经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高新计[2016]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制造产业科研、展示及服务中心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4875㎡(其中建筑主体部分规划用地面积约34875㎡、广场规划用地面积约20000㎡),总建筑面积约20500㎡(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000㎡)。
2.4、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详见任务书);
2.5、进度要求:
2.5.1、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善规划方案设计、完成方案审批。
2.5.2、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在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报批。
2.5.3、初步设计审批后2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在5天内完成图审及备案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2天内正式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6、招标上限价:参《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市场询价招标上限价为:
共计118.5万元,该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各类设计、预算衔接、调研、资料、赶工、方案竞选及初步评审(会务及专家评审费)、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图纸审查费用、成果验收、报批、税金等。
2.7方案设计补偿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单位承担设计工作,招标人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伍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贰万伍仟元,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中标人和获得补偿的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若因第一中标候选自身原因不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除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且不给予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但不再给予设计补偿。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招标人按上述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费。依次类推,直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也不能签订合同,则重新招标。
2.8、招标范围:
2.8.1、完成再制造产业科研、展示及服务中心2.05万㎡建筑(含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效果图)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8.2、完成约2万㎡广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效果图)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8.3、完成用地范围内配套道路、排水、铺装、围墙、门卫、垃圾站、亮化、供水、供电综合管线等设计(含电梯、强弱电房设备、综合布线、监控、室外高压电缆、配电房配电柜、屏、变压器、防雷等,专业项目可由总包委托专业单位完成,设计费含在总价中)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8.4、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含相应阶段的报批、送审、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费用含在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
3.2. 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丙级或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及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1配置完善的项目设计部人员可在评标过程中加分;投标人的业绩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在评标过程中加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表4 商务部分评分表)。
3.5.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各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2016年7月-12月)的社保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或省级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或相应的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原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4、评标办法
参照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件中的“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叁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制造产业科研、展示及服务中心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7.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 10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2开标、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并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准时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有1人出席开标会。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浏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uyang.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http://www.lyztb.net)、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zzjd.liuyang.gov.cn/)、《长沙晚报》及《浏阳日报》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阳路1号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0731-83208889 13507451252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