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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及A区慢行道综合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 发布时间: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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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泉州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5430   米 工程投资 125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1-20
详细介绍 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及A区慢行道综合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003号
开标时间:2017-02-1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泉建招字〔2017〕003号的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及A区慢行道综合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已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以 泉开管经 〔20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及A区慢行道综合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 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及西片区部分道路 ;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吉泰路、崇顺街、安泰路、雅泰路、政泰路、庆泰路及崇宏街等7条道路,道路总长约5430,米,道路宽度为13-50米;其中吉泰路、崇宏街、庆泰路3条为城市主干道,雅泰路、政泰路2条为城市次干道,崇顺街、安泰路2条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及信号灯工程、公共交通站点工程等。(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2.4.投资总额:建安投资约1.25亿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设计、岩土检测、勘探、监测、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及后续设计咨询、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
2.5.2.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白改黑”、 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建设工程、雨污水系统改造、路灯及交通工程、交通信号灯工程、电力埋管、管线综合布置等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7 年 6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0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及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工程投资总额不低于125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 月 16 日8:00至 2017年 1月 20 日18:00(北京时间)。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帐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003)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2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并提供原件核对。
6.3未能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14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7年 2 月 14 日8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投标文件接收处。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60% 计取,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 1.25 亿元计(最终设计费用以施工招标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199.95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标人的勘察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中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40%计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2号勤政楼  
电话: 18906090797  
联系人:曾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601室    ,
电话: 13107830818/0595-22525777  
联系人:小黄      
监督部门: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地    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    话: 0595-28765886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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