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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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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佛山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45334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1-19
详细介绍 顺德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盛越房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49万元,工期: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止,其中自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7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顺德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项目选址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规划总面积68亩,计划开发以标准化厂房和办公科研综合楼为核心功能的综合性产业园区,用地面积45334.74m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36004.22m2,建筑控高≤80m。主要勘察内容包括:地质钻探等。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照明、通讯、通风空调、防雷、智能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保节能、幕墙、初装修等专业设计;用地范围内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绿化及环境、配电、电信、综合管线等专业设计,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一切相关设计。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地质钻探等;
2、方案设计(若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协助审核竣工图;
3、工程概算编制;
4、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各阶段设计评审和送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跟踪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完成规划报建、协助完成施工报建和报监、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3.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①资质的成员作为牵头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2.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4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5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由招标人     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3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7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8 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执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定标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6]94号)文。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
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盛越房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生             
电  话:0757-26362845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霍小姐           
电  话:0757-27336512
传    真:0757-2733651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8号
邮    编:528308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3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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