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已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
2.业主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招标;
4.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北新区职业中专学校以北,儒林大道以东;
5.建设规模: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7872平方米,总投资约18000万元。
6.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7.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内容及范围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以及规划所包括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服务,不包括二次装修设计。
8.设计周期:
①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深化;
②方案审查通过后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日内完成建设场地及主体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经审查后2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完善园林绿化、场内道路、给水排水、强弱电管网、围墙、挡土墙等与该项目建设有关的构筑物设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9.投标报价上限值: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收费的下浮率,且优惠率不得低于30%。计费基础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应参考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具有 1 个建筑规模不低于25000㎡的医疗类建筑规划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 3 个月2016年10月-2016年1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请从2017年 1 月 19日~2017年 1 月 23日 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原件:
①单位介绍信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和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资料
⑥投标人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
⑦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截图(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则需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相应建设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体现法定代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及单位的传真号码。
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点: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六、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的“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2 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四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方案设计补偿
补偿方式: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九、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7: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 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城步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0739-7661984。
十二、其他
本次项目招标是以设计方案为基准进行评定。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北新区职业中专学校;
联系人:颜家烈;
联系电话:0739-7460977;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
联系人:倪芳芳、易鹏;
电话(传真):0731-84447300转20490731-84429055
传真 18975811826手机;
邮箱:826871848@qq.com。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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