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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一期游客集散中心(临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发布时间: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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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象山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2-09
详细介绍 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一期游客集散中心(临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Y2014-037-14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项目位于浙江省象山影视城影视大道北侧,共计土地面积约1000亩,总投资约20亿,计划建设一个“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集休闲旅游和影视拍摄于一体的综合体。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一期游客集散中心(临时)项目属一期配套工程{招标方式按象发改函【2016】29号文的要求},由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停车场工程(临时)组成,建设规模为用地面积23263平方米,主要包含硬质铺装、水景、绿化景观、灯光照明、保安亭等内容,其中游客服务中心纳入二期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资金额约为397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象山影视城影视大道北侧•一期(影视拍摄地)南侧、二期东侧,计划于2017年5月底前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一期游客集散中心(临时)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主要由该项目范围内的方案深化及完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以及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和技术服务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的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各自的专业承包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熟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具有独立协调各类基建事务的能力;
4、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承担经济风险的能力,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良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省重点建设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招标人进行验证。若投标文件外包装没有粘贴随机验证码,或发现存在伪造、涂改随机验证码而导致无法识别的或验证码与投标人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
4、未取得“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550680015@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1月25日17时。招标人将于2017年1月26日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2月10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宁波象山县丹阳路财富大厦1105室
联 系 人:俞工
联系电话:1300377088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2楼
联 系 人:王工、宗工
联系电话:0571-88270377、13064770022、13634171399
招标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downc.zmc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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