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零陵区东山景区西部区域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东山景区西部区域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零陵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投[2016]281号文及零发改许准字[2016]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零陵区东山景区西部区域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位于永州市零陵区
2.3 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零陵区东山景区西部区域公园的提质改造、亮化(包括武庙及武庙广场)、绿化、排水工程等;投资额约1368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工期要求:
(1)在2017年02月20日前完成该项目绿化提质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017年02月25日前完成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在2017年04月底之前完成游步道的施工、部分绿化、亮化及廊架的施工。
(3)在2017年0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保修,本项目约定保修期两年;
2.8 招标范围:公园的提质改造、亮化(包括武庙及武庙广场)、绿化、排水工程等;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允许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并凭相应资质承担本项目相关任务,有关组建联合体须按招标法规定组建;
3.4信誉要求:三年内未曾因质量事故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设计方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
(2)施工方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绿化工、花卉工;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招标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绿化工1人、中级及以上花卉工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绿化工具有中级及以上绿化工资格证;花卉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花卉工资格证;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和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确需更换,需经甲方批准,并按每更换1人对施工单位进行5万元的违约处罚。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每月出勤至少在22天及以上,并由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关键岗位人员请假必须报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同意方可有效,否则按缺勤论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上岗时间少于22天的,每缺岗一天处罚施工单位5000元,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方及甲方同意,离开施工现场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方及甲方,并征得书面同意。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绿化工、花卉工每月上岗时间不少于22天,每缺岗一天处罚施工单位3000元/人,招标人有权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撤换)的,处罚施工单位1万元/人次;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5.2交纳方式为:见招标文件;
5.3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20 日至2017年 01 月 24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零陵区菱角塘路39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到场参加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6)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
(8)设计负责人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及身份证原件;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
(9)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其中安全员还需要另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可查网址以及缴费凭证原件);
(11)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2)湖南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单位介绍信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以上所有资料须备原件查验及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留存招标代理机构。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304289904@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ggzy.yzcity.gov.cn/yzweb/)(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2月17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288898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4356808
招标代理: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746-6322816、13187116883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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