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白洋线郭巨穿镇段(兴巨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项目编号:2017004-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白洋线郭巨穿镇段(兴巨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郭巨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00%区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北仑郭巨街道,北起公交车站北岔路口,南至新白洋线红绿灯路口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是对老白洋线公路进行现状改造,全长约1500米,道路用地范围8-18米,两侧根据人行道现状进行改造,车行道和人行道均在现状用地范围内进行改造。包括路面“白改黑”作业、道路沿线三线整治、路灯改造、雨污水管网建设、部分设施提升、人行道改造等。
项目总投资:约240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60.0000万元
计划工期:
(1)项目建议书编制:3日历天;
(2)初步设计(含初扩及勘察):22日历天;
(3)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5)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1)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具备上述(1)或(2)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或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一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一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一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一起报价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应具有工程勘察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3日 08:30至2017年02月03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1.2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2月15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2月15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17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起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经“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D级。
8.3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4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5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诚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500号太平洋国际大厦1910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石静娜
电话:15968008205
传真:057486830765
电子邮件:15968008205@163.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郭巨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郭巨
邮编:3158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74-86789559
信息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http://www.bl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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