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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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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长沙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2420   米 工程投资 48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3-28
详细介绍 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6]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3、项目概况: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包括韶山路(时代阳光大道至高升段)快捷化改造工程(包括道路拓改及桥梁快捷化改造)及先锋路连接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匝道桥,其中韶山路高架桥长约1500m,规划路幅宽60m,设计车速60km/h。先锋路北匝道长约440m,南匝道长约580m,规划路幅宽60m,设计车速30km/h。
4、投资估算:总投资额约48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期: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工可编制及方案优化;工可批复完成后35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招标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入围项目业绩:
(1)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桥梁(含高架)长度大于或等于900米的城市主干道(含)以上等级的设计项目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和合同(体现完成施工图设计)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的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1.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1.5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
2.2联合体由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其中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3满足上述“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中第1.2条至第1.7条的要求。
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 10  日至2017年  3 月 28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设计补偿
对参与本次投标的均不给予补偿。
七、投标报价
本项目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参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等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优惠率下限值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布,请投标人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3 月 28  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时所有独立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6)、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投标文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4.2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九、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7年  2 月  17 日17:00 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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