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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 发布时间: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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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环江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91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2-24
详细介绍 环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GXJTNN<2016>1717-B)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投资【2016】174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建设单位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代建单位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内
建设规模:
(1)校舍维修改造面积约73600㎡,投资金额约2200万元。
(2)新建篮球场、足球场、跑道及体育运动场147853 ㎡,投资金额约3200万元。
(3)新建围墙、挡土墙、校园校道硬化、文化长廊、厕所等,投资金额约2500万元。
(4)学校的文化绿化建设工程,投资金额约1200万元。
项目总投资:约9100万元。
总承包计划工期:2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阶段包括部分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设计制图应符合国家《建筑制图标准》,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应规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工程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 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彭博(水利类0771-5539841)、胡格川(交通类0771-2610593)、王懋(工程类、铁路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用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月17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网上发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8870150
9.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联系方式
1、代建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环江县思恩镇桥东路218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工 0778-8806968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陈冰其 ;联系电话:13878117481;
建设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代建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广西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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