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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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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福州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204336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74327.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4-10
详细介绍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的编号为0624-17250195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投资函[2017]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厚美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约660亩,总建筑面积约2043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3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743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97002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用地红线内的总平规划设计、建筑单体设计及室外道路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管综设计等。
2.6.2. 招标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总平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后续设计和图纸审查的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约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书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设计项目,且其中至少含有一幢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3.4.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自2012年以来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中应没有受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不良记录。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7年2月22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大厦503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帐)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97002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838.241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阶段(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其之前的设计任务,其设计费为 人民币838.2414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45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电  话:0591-22853667
联系人:许金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5,
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黄发宪、叶立銮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监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电话:0591-87669568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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