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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怡山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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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福州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2457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195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3-01
详细介绍 福州市怡山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的招标编号为 榕市鼓楼建安招2017001 的福州市怡山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鼓建发基〔201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代建单位: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怡山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北侧青岛啤酒厂;
2.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570㎡,规划用地面积13636㎡;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为11955.048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及附属办公楼的主体土建工程及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幕墙、智能化、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7 年1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66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
3.5.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闽建〔2014〕12号文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备案;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3.11.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 23 日至2017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或按相关文件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57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 20 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12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85.7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46号;
电话:13950425187 ;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邮编:350001
电话:15860802817,
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1160 4010 0100 0690 58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榕市鼓楼建安招2017001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1- 87604305。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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