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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景园(四期)B、C、D地块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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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常州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57251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7804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2-27
详细介绍 富民景园(四期)B、C、D地块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1702200101-BA-001
一、工程名称:富民景园(四期)B、C、D地块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开经计[2017]52号
2、总投资额:178040.27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
4、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572510㎡,其中住宅建筑面430759㎡,公建配套建筑面积15547㎡,地下建筑面积126204㎡(最终以施工图审图面积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6、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本次招标范围:建筑、结构(含桩基)、节能、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人防工程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景观绿化,室外市政配套工程(道路、雨污水)、消防施工图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1
标段名称:富民景园(四期)B、C、D地块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  
投资额 (万元):178040.27
设计估算价(万元):669
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1.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1.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体要求见上表。
3.1.4其他报名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13万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帐号:615101040218458。首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至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备案。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
(3)根据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报名企业在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联系电话:0519-83858915。
(4)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拒绝接受其单位投标文件,并记不良记录;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
(3)投标保证金收据;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投标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 1月连续三个月。
5.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特别提醒:
①以上5.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以上5.1 款及5.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资格审查资料5.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7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 年 2 月 23  日至 2017年  2  月  27  日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九、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zbb.net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七、投标单位在提供电子光盘的同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招标人 :常州齐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
联系人:蒋斌
联系人:李雨韦
电  话:
电  话:13775070520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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