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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城东片区城市设计项目单项城市设计

  • 发布时间: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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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金湖县 工程类别 城市&旅游规划
工程规模 650   公顷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4-07
详细介绍 金湖县城东片区城市设计项目单项城市设计

招 标 公 告
一、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金湖县2017年度城建重点项目已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拟对金湖县城东片区城市设计项目单项城市设计进行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单项城市设计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投标。
二.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城东片区城市设计项目单项城市设计  
2.工程地点:位于金湖县县城东部,东临黎东河路,西接黎龙河,南靠金宝南线,北至建设东路,用地面积:约6.5平方公里。
3. 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
招标内容:金湖县城东片区城市设计项目的单项城市设计;
服务范围:城东片区6.5平方公里规划设计;
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区位分析图;用地现状图;用地规划图;功能结构分析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空间结构规划图;交通流线规划图;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开放空间规划图;建筑高度分布图;重要界面设计图;景观节点放大设计图;总体建筑形态鸟瞰图。表达设计意图的三维效果图;其它(环境等)相关设计图纸。
(设计人可增加认为需对本次设计表达更为清楚的相关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
规模:金湖县城东片区城市设计项目位于金湖县县城北部,东至东阳路,西至金龙建材,南至建设路,北三河边,用地面积:约6.5平方公里。
4.设计周期:100日历天(完成设计成果汇报和专家评审工作)
注:最终成果:文本、图件、附件 8 套,大图  1  套、文件光盘  1  份。
5.招标控制价:20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为本次招标所需服务范围内的一切费用,为总价包干。)
6.按设计进度安排付款:合同签订后,第二轮方案汇报结束后7日内付设计费总额30%;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经甲方初步认可接受后7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60%;本次设计按程序通过审批并按合同要求提交全部设计文件(成果)后7日内结清全部设计费。
7.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需符合金湖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上位规划,《江苏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试行)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按程序通过审批。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五)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六)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七)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八)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6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九)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 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6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资格审查所需原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②所涉及的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没有提供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任何一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④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为准。
2.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和没有网上报名登记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报名。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②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4008503300。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叁佰元,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4月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开标室(金湖西路188号),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九、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十、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0号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17- 80328673
十一、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158号(金湖报社院内)
联系人:吉工
联系电话:0517-86905656   13770436006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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