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洞头至庆元公路景宁外舍至黄村段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至庆元公路景宁外舍至黄村段提升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受理通知书编号:【201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洞头至庆元公路景宁外舍至黄村段提升改造工程起点位于黄村,路线沿老路布线,经黄村大桥、天堂隧道,采用隧道、桥梁方案进行截弯取直至温州寮大桥,受条件限制,温州寮大桥桥头两端采用设计时速40km/h,之后路线沿老路采用桥梁、隧道方案进行截弯取直,渤海段沿湖走新线至梅坑口,之后沿老路截弯取直,于K21+000处接高畔洋大桥,利用老桥布线,沿老路截弯取直至石门楼大桥,之后结合在建古传隧道沿老路一路布线,终于汇田大桥桥头处。
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特殊困难路段设计速度采用40km/h。汽车荷载等级新建路段公路-Ⅰ级,路基宽度10m,行车道2×3.5m,硬路肩2×0.75m;汽车荷载等级老路利用段路段公路-Ⅱ级,路基宽度为7.5m,行车道2×3.25m,土路肩2×0.5m。
本项目路线方案论证报告建设规模:路基挖方821.298Km3,填方546.328Km3,全线桥梁7250m/44座,其中大桥6580m/35座,中桥670m/9座;隧道1332m/6座;防护及排水122.338Km3,路面136.751Km2,占地846.92亩,全长29.461km,建安费约8.66亿元,总估算约12.16亿。
本次招标为1 个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洞头至庆元公路景宁外舍至黄村段提升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景观设计]及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估算、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有)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半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并提交最终报批稿。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10份);
(5)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10份);
(6)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7)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每标段最终稿(20份);
(8)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工作日内完成;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月。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咨询(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设计资质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路线方案论证报告将于2017年0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网址: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每本收取编制费5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拒绝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银行账号:201 0000 3923 802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3月20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
5.3 招标人定于 2017年03月20日 09 时 3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网址:www.jnspzx.com)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网址:www.jnspzx.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鹤溪北路与凤凰路交叉口(景宁高速出口收费站右侧地块)
邮 编:323500
联系人:程杭波
电 话:13906789277
传 真:0578-5088829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双塔街道七星亚龙湾小区1幢217-227号
邮 编:324100
联系 人 :张平
电 话:0578-2789773 13735907408
传 真:0578-2789773
信息来源: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zj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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