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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项目

  • 发布时间: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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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四川  成都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259   公里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8-18
详细介绍 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法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川甘界青龙桥,与G8513甘肃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两水~青龙桥高速公路衔接,在松柏设双河枢纽互通式立交连接九寨沟支线,至勿角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省道S205线,在桂香楼设互通式立交连接平武县城和省道S205线,经平南,至平通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省道S205线和S105线及地方道路,经北川县的桂溪、甘溪后,穿过仁家山进入江油市,从江油市城西侧过境,在大康设江油北互通式立交连接省道S205线,在让水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省道S302线,在五家坡设江油互通式立交连接绵江一级公路省道S205线,随后设桥跨越涪江、宝成铁路及下穿成绵乐城际铁路进入绵阳市彰明,止于绵阳市东林乡张家坪,对接绵遂高速公路,并设十字形枢纽互通式立交连接绵广高速(MGK116+588.52);九寨沟支线(Z线)起于双河松柏,设双河枢纽互通式立交连接主线,经朝阳,在黄阳村设九寨沟互通式立交连接九寨沟县城,止于九寨沟县城北中田山,接省道 S301线;川甘两省交界处跨省界的回龙隧道甘肃境部分0.72公里纳入本项目工程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259.154公里,其中主线(A)长241.638公里(右线贯通)(阿坝州境54.320公里,绵阳市境187.318公里),九寨沟支线(Z)长17.516公里(右线贯通)(阿坝州境17.516公里),全线桥梁95021米/208座、隧道100852米/45座、互通式立交18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主线桥隧比75.6%。
本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  /h,路基宽度25.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宽度25.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采用A级标准。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项目(不包含已经开工的黄土梁隧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变更设计审查咨询。审查内容包括:
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项目分为6个施工图勘察设计标段,包括全线主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A13、A14、A15、A16标段、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图勘察设计B7标段以及房建工程勘察设计B8标段,其中A15标段为施工图勘察设计牵头标段。审查咨询内容包括现场核对、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房建、交安、绿化、机电等工程及保畅通设计、专题研究、沿线设施、设计预算、基础资料等;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限价的审查;地质灾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污水处理、消防等专项设计审查。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和批准文件及发包人对项目的要求,对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审查,就结构安全可靠性和工程经济性、设计成果的可实施性、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等进行评价,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提供正式审查咨询报告,同时派专家参加该项目设计审查会议。对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意见修改的设计文件进行再次审查,并将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最终技术咨询服务报告提交项目发包人。对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限价审查等及专项设计审查。
2.3 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ZX1;服务期:
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阶段,预计2个月,审查人根据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开展设计审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交技术咨询服务报告。由于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尚未招标,因此房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工作时间由发包人另行通知。
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限价的审查服务期为在整个施工建设期按各项工程招标进展情况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公路专业)。
(3)业绩最低要求:2011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过2条及以上累计里程100公里及以上桥隧比均在35%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具有新建高速公路主跨200米以上的连续刚构桥梁和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咨询业绩。
(4)财务能力最低要求:近一年(2015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查分项审查人配备齐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
 (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6〕84号)要求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4 承担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与施工图勘察设计的单位具有第3.3条关联关系的单位也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7月 27 日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及参考资料(初步设计总体图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有关通知(如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ichua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mjgs.com/)自行查阅与下载。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上午 8:30 至 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18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20万元。
(2)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3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一))
公示表2.拟任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二))
公示表3.近五年(2011年6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五))
各投标人须将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和PDF格式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邮编:610041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85598563

信息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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