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鲤城区爱国路道路拓改及片区改造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鲤城区地产开发公司的编号为泉建招字〔2017〕 018号的鲤城区爱国路道路拓改及片区改造建设工程设计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鲤城区爱国路拓改及片区改造建设工程建议书的批复(泉鲤发改审〔2016〕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鲤城区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鲤城区爱国路道路拓改及片区改造建设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鲤城区开元街道华新社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约50亩(用地范围详见红线图),总建筑面积为约61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包括安置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活动中心、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其他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占地约3亩)。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9058.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服务阶段及工程过程完善,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6.2. 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服务阶段。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幕墙工程、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基坑围护;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评审(评审费及请有关部门测算、核算数据和购买资料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为6.1万平方米以上(含6.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8:00至2017年3月6日18:00(北京时间)。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号: 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017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若潜在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本工程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以施工图建筑面积为基数,每平方米35元计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区地产开发公司 ;
联系人: 杨女士 。
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
电话:0595-289899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拓1幢201室,
邮编:362000 ;
电话:15260367530,
传真:0595-22766760;
联系人:王先生 。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22135506(交易所) 。
监督部门: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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