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市公安局异地新建市区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设计
1. 苏州市公安局 的 市公安局异地新建市区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设计 已经 苏州市发改委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郭巷街道警校路东侧30亩地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4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2/1 至 2018/12/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0001
标段内容:市公安局异地新建市区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设计
合同估算价(万元):140.0000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见上表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市外设计单位需到苏州市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市承接业务核验书原件。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并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6/7/28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6/8/3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6. 请申请人于 2016/7/28 上午 09:00 至 2016/8/3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6/8/8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6/8/8 15:00
7. 备注: 7.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全部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7.2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费报价包含市区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所有设计任务,方案设计(含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范围除智能化设计之外其余设计均包括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包含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室外工程(景观绿化、综合管线、道路、围墙、传达室等)、室内设计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7.3设计周期:120日历天(配合甲方进度)。
7.4投标报名: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报名,报名单位需准备好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办理信息入库手续。
7.5递交预审材料: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报名箱内(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一级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6)市外设计单位进市承接业务资质核验书复印件(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提供确保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长驻苏州承诺书原件;
(7)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设计通用版本,网上自行下载,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7.6、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6年8月8日下午15:00~16:00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7、补偿办法:中标单位不补偿,另外两名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给予每家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无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7.8、本项目评标办法:不排序确定3家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7.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8.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王警官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005室
联系人: 金艺培
传真: 0512-85550528
电话: 0512-85550561
E-Mail: 582454710@qq.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张爱忠
性别:男
卡号:苏招(信)E0114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0512-85550561
上岗卡号: 苏招E0114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信息来源: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http://www.szce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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