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设计
1. 苏州市总工会(代建方: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的 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设计 已经 其他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位于广济北路、玉成路南、文灵路西、朝阳河北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943.2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8/11 至 2016/12/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0001
标段内容: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设计(含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合同估算价(万元):943.2000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见上表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并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重发公告。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6/7/27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6/8/8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6. 请申请人于 2016/7/27 上午 09:00 至 2016/8/8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6/8/8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6/8/8 15:00
7. 备注:
一、本项目招标内容:实施性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二、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建、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室内精装、幕墙、人防(含平转战)、泛光照明、室外工程(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等)、污水处理、钢结构、导视系统、绿色建筑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各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三、设计周期:招标过程中完成实施性方案设计,中标后30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对各专业方案的调整设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各专业施工图文件。
四、投标报名: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报名,报名单位需准备好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办理信息入库手续。
五、递交预审材料: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报名箱内(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一级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市外设计单位进市承接业务核验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确保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长驻苏州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资格预审文件原件(设计招标通用版本,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7)提供能证明企业承担过类似设计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复印件;
类似工程:近三年内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至今);
(8)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原件核验时间及地点:2016年08月08日下午15:00~16:00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及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补偿标准如下:招标人从评委会不排序推荐的三家方案候选人中确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分别给予8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
八、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重发公告。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21号301
联系人:朱健
传真:65981595-8015
电话:65981595-8008/8016
邮编:215128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于民峰
性别: 女
卡号: 苏招(信)E0465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65981595-8008
上岗卡号: 苏招E0465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信息来源: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ce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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