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南山片区东邱路(二期)、安通路工程可研、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泉港施招字2017第15号的南山片区东邱路(二期)、安通路工程已由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2016)审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园区管委会按区政府相关规定筹措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可研、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以便依法依规选定可研、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山片区东邱路(二期)、安通路工程可研、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系南山片区东邱路(二期)、安通路工程;东邱路(二期)的道路起点位于南埔路,终点位于炼北路,道路长约123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安通路项目起点位于桥溪路、终点位于施厝路,道路长约81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管道、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匡算为6000万元。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框算为 6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南山片区东邱路(二期)、安通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中标后业主单位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其需要取消或调整具体项目,成熟一项实施一项。
2.5.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管道、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
备注:(1).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福建省应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且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为此,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方可参与投标:①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备注:与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承担连带责任;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拟派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派项目工程咨询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6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或施工图审查批复的 / 设计项目。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7年03月03日至2017年03月07日17:30时前到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标书下载区下载标书,每份标书支付100元人民币,直接从话费扣除。一部移动手机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标书,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目前只能使用中国移动的号码来购买标书。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
网上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760010010006355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泉港施招字2017第15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 2017 年03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逾期将不予接受。请购买本标书时立刻打印本工程的报名支付凭据,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张支付凭据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没收投标保证金。
注:请购买本标书的企业打印本支付凭证,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发现投标人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章)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1)本项目工程咨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执行,按规定标准的80%计取(行业调整系数为0.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计费基价暂按4550万元计取。最终咨询收费以批复的估算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招标文件约定的咨询费浮动幅度不变。
(2)本项目设计费按照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标准的8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计费基价暂按4550万元计取。最终设计收费以泉港区审计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
(3)本项目工程勘察收费按控制孔每孔4500元、一般孔每孔3500元的综合单价进行包干(含完成勘察成果及后续服务所有费用),暂定控制孔50孔、一般孔30孔,最终结算费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
电话:18259543590
联系人:陈世威。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盛世天骄3A501,
邮编:362200 ;
电话:0595-28676699或13358557958
传真:0595-28676600;
联系人:小杨 。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电话:0595-68110055。
监督部门: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