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74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 建设规模: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其中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6000平方米, 警犬基地用房1500平方米。总投资302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68.9万元。
2.4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等后续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等。其中:
2.4.1方案设计:本项目的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工艺设计、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及空调、投资估算(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设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3026.6万元)等。
2.4.2工程初步设计:
(1)总平面规划设计,外部道路、水、电、气接口设计及必要的辅助设施等。
(2)土建设计:基坑围护、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给排水、电力、动力、弱电、节能、消防、防雷、通风、空调、环保及配套设备工艺、二次装修等全部专业的设计。
(3)公用工程设计:公用的给排水、室外消防、通风、空调、变配电、电气、弱电、环保及配套设备工艺等全部专业的设计。
(4)系统:竖向、各类管网、道路和绿化设计。
(5)所有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设计。
(6)工程概算。
2.4.3施工图设计:
(1)工艺设计:根据确认的工艺及建筑平面布置方案做出符合消防、环保及相关要求的总平面图设计;
(2)土建设计:根据确认的初步设计做出详细的基坑围护、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给排水、电力、动力、弱电、节能、消防、防雷、通风、空调、环保及配套设备工艺、二次装修等全部专业的设计;
(3)公用工程设计:根据确认的工艺、初步设计方案做出详细的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电气、变配电、弱电、道路及绿化、环保、门卫及停车位等公用工程设计;
(4)系统:竖向、各类管网、道路和绿化设计;
(5)所有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设计;
(6)工程概算。
2.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接收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待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等环节的任务,并按期交与招标人。设计文件和相应的电子版设计U盘或光盘一份(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格式)等资料按合同要求提交,其他设计部分以书面约定为准。设计周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设计文件等资料按合同要求提交,其他设计部分以书面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投标费用
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贰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壹万元,补偿费税金自理;中标人及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获得补偿费用的投标人的设计成果,招标人可在本项目免费使用。
5、评标办法
参照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7年03月03日至2017年 03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www.zzztb.net)“招标文件下载”栏目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上述相关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招标文件共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8.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ztb.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ztb.net)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3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徐峰、李伟
电 话及传 真:0731-85780866 0731-84439000
邮 箱:416056436@qq.com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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