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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太姥山镇海山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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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福鼎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1568   米 工程投资 760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3-08
详细介绍 福鼎市太姥山镇海山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的编号为建盛(F-2017)招字第011号、鼎交易2017(27)号、鼎招2017(11)号的福鼎市太姥山镇海山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7〕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资金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鼎市太姥山镇海山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鼎市太姥山镇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福鼎市太姥山镇海山大道(一期)工程起于秦川大道,由北向南而下,沿线与川海路、玉渡路相交,继而由西向东,沿线与玉池路相交,终点止于湖滨西路,道路红线标准宽度35 米,道路修建总长1568.064米(包括海山大道北段道路修建范围K0+045.492~K0+727.285,修建长度681.793米;海山大道东段道路修建范围K0+000~K0+886.271,修建长度886.27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均为40km/h。建设内容为:道路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管道),电力排管、通讯管道、照明工程及3跨20米长的桥梁,建安费为6503.67万元 ;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7605.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503.67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上述范围。)
2.5.2.内容:道路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管道),电力排管、通讯管道及照明工程等专业工程。
2.6.建设周期:本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单位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道路(或路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或工程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建安造价在伍仟万元以上市政道路设计项目(一个以上含一个)。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4日至2017年3月8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圆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4月10日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代替〔个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6503.67万元,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40%,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28.4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0%计取,勘察费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方式计取收费。
8.3.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山镇金鳞街133号,
邮编:355200;
电  话:18650507778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天湖大道中汇广场8栋702室,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08753/18105938989
传真:0593-7808753;
联系人: 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收款单位: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3100 6001 0000 0131 11;
联系电话:0593-7825898;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四楼;
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建盛(F-2017)招字第011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监督部门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建局,电话: 0593-2195050、0593-7818220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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