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改造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3号 ,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内 。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21198平方米,住院大楼高度为28.8米,医疗科研楼为22.3米,门诊楼为22.3米;建设内容包括:1)、对住院楼与门诊楼整体改造,三层以上改建为住院部(含手术室),一到三层改建为门诊部、收费处等用房,改造面积20577平方米,含装修改造工程、中央空调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垂直电梯等;2)、对生活区A栋宿舍楼首层职工饭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为576平方米,含装修改造工程、中央空调系统及部分设备;3)、将气瓶间进行维修改造,含部分设备接口。(外水外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粤发改社会函[2015]4562号 。
1.2.6 资金来源: 省财政资金4000万元,其余由省妇幼保健院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5617.9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4720.15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招标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深化修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设计人应独立完成概算编制,并对概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设计人不具备编制概算能力或编制概算质量误差率超过10%的,招标人有权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发生的费用按工程设计费10%计算,并从工程设计费中扣除)、设计跟踪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负责项目的结构、幕墙等相关专业深化设计方案,若设计单位无相应的专业力量,可进行分包;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负责协助规划报建及消防、节能等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派专人负责设计档案管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8年4月,竣工日期为2019年10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级别的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级别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手术室、NICU、检验科、产房、气瓶间、CT、X光室等)设计业务依法分包,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提交了按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和内容签署并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9 本项目不接受2016年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布的黑名单单位投标(详见附件2)。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招标文件获取及资格审查方式:
1.5.1.1投标人按本公告1.5.2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进行报名。
1.5.1.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5.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
1.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5.2.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 04 月 05 日11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 04月 05日12时00 分。
1.5.2.2开标时间:2017年 04 月 07 日09时00分。
1.5.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5.3 投标注意事项:
1.5.3.1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3.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自行考察。
注:该项目所处的周边环境和施工场地复杂,投标人务必要认真查看现场。
1.7 费用
1.7.1 本工程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232.50万元,其中5%(折合12万元)用于方案补偿。本项目设计费用实行总价包干,设计费用结算以省财政部门核准的概算为基数计算,但应扣除支付方案补偿的费用。(注:工程设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及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5)。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前5名实施方案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排序第2名5万元;
排序第3名4万元;
排序第4名2万元;
排序第5名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方案补偿费由发包人从工程设计费中扣付。
中标人应负责设计方案修改和优化,方案修改的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价中。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通过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装修各专业竣工图编制在甲方提交完整现场签证资料后15天内完成。如果因设计人的原因影响建安工程工程进度的,每延误一天罚1000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0636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13A室
1.9.7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起从业人员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1.9.8 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等级情况为正常等级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仅省外企业提供)。
1.9.9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广东建设报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10/广州市天河林河东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13A/B/F、15A/F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38807210/38807091-852
1.10.4 传真号码:02038803293
1.10.5 电子邮箱:3539043702@qq.com
1.11 建设单位
1.11.1 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3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5014277820
1.11.4 传真号码:86505085
1.11.5 电子邮箱:6598634@qq.com
1.12项目主管单位
1.12.1 名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1.12.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0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137033
1.12.4 传真号码:020-83137033
1.12.5 电子邮箱:gdsdjj@163.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00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号房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093779
1.11.4 传真号码:020-37880739
1.11.5电子邮箱:2300710748@qq.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4.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4.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5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5.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1
1.15.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5.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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