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泸县档案馆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档案馆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改〔2016〕3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档案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档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2016〕3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61207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县玉蟾街道;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包括库房、对外服务、业务和技术、办公、附属用房、公共通道、绿化用地和预留用地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泸县档案馆综合体建设项目范围内的相关勘察设计工作。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
(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县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00时00分至2017年3月11日23时59分,(登陆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钥免费获取。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9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县档案局
地 址:泸县玉蟾街道民本街110号
邮 编:646100
联 系 人:王芳
电 话:0830-8192874
传 真:0830-819287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8层5号
邮 编:610045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28-85055366
传 真:028-85055366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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