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嘉禾县教育新城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教育新城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招核【2017】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嘉禾铸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禾县教育新城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嘉禾县新城区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34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7945万元,建安部分计划投资58884万元。
2.4计划工期:本项目EPC总承包工期36个月(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从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第10天开始计算,设计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2.5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行业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设计单位除外);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融资及设计、施工能力。
3.3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关键岗位人不少于5人,其中设计负责人1人,其余4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人员。
3.5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 人
注:设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半 年内连续 6 个月(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及密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8 其他资格要求:法人内部经营管理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9 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人只需提供牵头单位)。(开标时提供)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委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并在业主方出具现场踏勘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和地点:从 2017 年3月6日至 2017年3月1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③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诚信管理手册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职称证书⑧联合体协议书⑨现场踏勘证明⑩施工、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施工单位需提供①②③④⑤⑥⑨⑩;设计单位需提供①②⑦⑩;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三套)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嘉禾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凭以上表格到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业主处报名,最后再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备案。 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各一份。
4.2湖南省以外的建筑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4.1条要求报名。
4.3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报名人凭加盖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套,到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燕泉广场万豪大酒店对面冯家综合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湖南省内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企业投标人须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联合体投标人牵头单位)转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64831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嘉禾县珠泉镇水冲村原钟水乡政府大院
联系人:李先生 黄先生
电 话: 0735-6636165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燕泉商业广场桔园路冯家综合楼五楼
联 系 人: 罗娟 苏海媛证号 湘建招专证字4013号
电话/传真:0735-2150706/0735-8888636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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