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设计、勘察和造价咨询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峨发改投资[2016]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峨眉山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0%:25%:5%,招标人为峨眉山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峨发改投资[2016]1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70213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峨眉山市符溪镇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75亩,建筑面积16544平方米,包括新建看守所9077平方米,拘留所2446平方米,强戒所3365平方米,武警中队营房1656平方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3 设计、勘察和造价咨询周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勘察和造价咨询内容及后续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应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造价咨询单位应具备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1个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公安类监管中心或监狱和看守所设计业绩和1个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一般公共类建筑造价咨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3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年 3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在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emsggzy.com/)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833-5472555、0833-5045139)。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4 月 5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光明大道与胜利大道南段交叉口西100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峨眉山市公安局
地 址:绥山镇万年东路235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833-5553145
传 真:0833-555314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 5 号 130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6264666
传 真:028-86264666
信息来源吧: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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