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千石村安置房(三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J2017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石村安置房(三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11]1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村民委员会,代建单位为温州市瓯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招标人委托温州市方略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审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择优选定投标入围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8031m2 工程投资:约5.8亿元
2、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方案设计40天;初步设计40天;施工图60天
施工工期:116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资料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其中,工程设计包括建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室内外综合布线设计、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配电工程设计等;设备采购包括建安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设备的采购;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及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且为申请人在职职工。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担任施工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为申请人在职职工。
5、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为申请人在职职工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4)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7、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3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8、申请人如为省外申请人,必须提供《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或《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确定4家资格预审达标人为投标人。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 3 月 13 日至2017年 3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永嘉县上塘南城街道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持(承包报名表,设计、施工各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签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购领预审招标文件。报名前办妥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手续(刷卡或有效的交易席位费发票及复印件一份)。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 24 日9时30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或二(永嘉县上塘南城街道广场路建设大厦3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信息来源: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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