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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壶井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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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长乐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55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1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3-24
详细介绍 长乐市壶井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榕招〔2017〕017号
1、招标条件
福建省长乐市壶井中心小学的编号为HRC榕招〔2017〕017号的长乐市壶井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乐市壶井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壶井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文武砂镇五站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在文武砂镇五站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壶井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350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1幢2000平方米综合楼、校园绿化硬化等附属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80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815.36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和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长乐市壶井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6.2 内容:本招标项目包含岩土工程勘察、总平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单体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协助图纸审核、工程竣工验收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和拟派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 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HRC榕招〔2017〕017号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815.3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4.4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长乐市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壶井中心小学
地  址:长乐市文武砂镇
电  话:15005071110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产业园A301,邮编:350002;
电话:18259157817
联系人: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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