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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虎头路、营工巷道路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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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海南  琼中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856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3-27
详细介绍 琼中县虎头路、营工巷道路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中县虎头路、营工巷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中发改函﹝2016﹞3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琼中县虎头路、营工巷道路改造工程EPC
2.2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工程总长856㎡,其中,虎头路改造道路长530㎡,路面宽10.1㎡;营工巷改造道路长326㎡,路面宽9.2㎡。
2.3 项目地址:琼中县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2.6 其他说明: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只对1个标段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道路或道桥或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3月20 日至2017年 3 月 2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4 月 10日 10 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定安县                         
地    址:海口市兴丹路海南工商学院教工公寓20栋10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0898-66772830                     
电    话:0898-65322015

信息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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