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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新增新益阳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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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长沙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18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4-11
详细介绍 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新增新益阳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新增新益阳互通工程已由益阳市赫山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以益赫发改招核 [2017] 15号文件批准同意,招标人为益阳市龙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互通建设内容包括互通匝道、主线加减速车道、收费站广场等土建设施。总投资约1.8亿元。
2.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新增新益阳互通工程范围内公路工程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安全设施及其它工程等两阶段勘察设计、概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2.3.1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
2.3.2 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3.3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
2.3.4 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按施工标段提交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预算及软件工程量清单等;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2.3.5 施工用地图及征地拆迁资料: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
2.3.6 后续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独立完成过1条及以上主线里程在10km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伍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识别码为: GC20170037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 4 月11日上午9:00分前(北京时间)。(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转帐附言栏中,不得填写除本项目唯一的识别码以外的其它任何字符,如未按要求填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人现场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须提供进帐单、身份证原件和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远程查询时,必须提供进帐单和身份证传真件。
5.3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4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3月21日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如投标人有质疑请在2017年3月25日17时30分前提出。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9、设计补偿 本项目招标不予费用补偿。
10、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11、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737-4261828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投诉与处理)     
12.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2.6本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2.7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龙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马龙坝村衡龙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陈孟南
电 话:181073748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金源大厦B座2903
联 系 人:汤立斌 15973773453
电 话:0737-2789888
传 真:0737-2789888
电子邮件:249341900@qq.com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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