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醴陵瓷城古韵一江两岸一期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醴陵瓷城古韵一江两岸一期工程项目已由醴发改【2016】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单位自筹,建设单位为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醴陵市渌江兴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醴陵市渌江兴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醴陵瓷城古韵一江两岸一期工程项目设计
3、建设地点:醴陵市老城区。
4、项目概况:渌江风光带一期南岸2号段、乡情广场、醴陵历史街区;渌江古城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文庙;美食街;礼品街;酒吧街;醴陵门及渌江桥头建筑修复;城南片区排水工程规划;室外景观工程;“一江两岸”片区管线综合专项规划设计及一江两岸交通专项规划设计等项目。
5、招标范围:醴陵市瓷城古韵•一江两岸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配合设计审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竣工验收)。
6、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进度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业主要求。
7、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种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学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近5年(2012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类似设计业绩是指该项目设计费不低于840万元或该项目建安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拟任主要设计人员(含道路桥梁、建筑、结构、规划、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等专业)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以上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各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5、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其分公司承担业务,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所有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八部委2号令、2013年23号令修改)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1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16点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 名: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醴陵支行营业部 帐 号:1811 6901 0400 10860
5、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资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双休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三楼)办理投标申请、购买招标文件(400元 /套、售后不退)的具体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
(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办理)及经办人身份证;
(3)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
(7)近5年(2012年2 月~投标截止日)内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原件(招标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业绩证明。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未说明项目规模的,应出具甲方开具的业绩证明);
(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且开具日期必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时间段内,下载打印件及扫描件无效,必须为原件)。
2、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将采用网上发布方式,发布时间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地址: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3359096。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渌江兴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醴陵市老武装部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31-23359428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8楼
联 系 人:冯女士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31-23359428(传真)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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