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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来复镇森林所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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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四川  高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707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3-29
详细介绍 高县来复镇森林所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县来复镇森林所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发改投【20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高发改投【201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高县来复镇森林所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高县来复镇
建设规模:新建162套安置房(面积16070㎡)、1000㎡来复镇森林所业务技术用房;道路、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清单编制)及后期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只能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7_年_03___月_23___日至__2017___年__03__月__29__日__23:59__时(见附件高县来复镇森林所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ybsggzyjyxxw.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KSZBJ、图纸);未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KSZBJ、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2017_年__04__月__18__日_09___时_30___分(见附件高县来复镇森林所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www.ybsggzyjyxxw.com(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招标人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已经网上递交成功的,不再现场递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县庆符镇凯华路光明街92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831-558950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7795259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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