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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灵渠大道(县二中至志玲路口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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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兴安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450   米 工程投资 4439.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3-28
详细介绍 兴安灵渠大道(县二中至志玲路口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灵渠大道(县二中至志玲路口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备案编号:XAZB2017-SJ-1)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兴发改行审字[2017]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县信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融资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安灵渠大道(县二中至志玲路口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兴安县第二中学,终于志玲路与双灵路交叉口(红绿灯处)
2.3工程总投资:约4439.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675.89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县二中至志玲路口段)道路长度为0.450km。横断面红线宽40m,按双向6车道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机非分离行,中间6m中央分隔带,两侧各11.5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m非机动车道和1m宽的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2.5设计内容周期:初步设计(含概算)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后服务周期:从提交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6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主体工程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包括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道路交通工程。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方案设计劳务费补偿标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高级工程师(道路专业或桥梁专业)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22 日至2017年 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县住建局5楼电话:0773-6220644),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在兴安县检察院反贪局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 13 日11时30分,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县住建局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6220644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信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137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773-622572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
联系人: 谷工
电话(传真): 0773-4826905
邮件地址: 1071423718@qq.com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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