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介绍 |
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教学实践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教学实践综合楼项目己由国家民委“民委发(2016)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南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民委“民委发(2016)10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20601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内
2.2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8360平方米教学实践综合楼(含一层地下室);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1、勘察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本工程的现场调查、管线探测、物探、初勘、详勘、补勘,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等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
2、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BIM建模部分的设计(按相关政策要求实施)、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除发包人注明未包含的设计内容外),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潜在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开始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银丝街16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南民族大学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校区
联系人: 郭老师
电 话: 028-8552293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二期7栋1606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28-86722578
传 真:028-86722578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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